楚天金報訊 據中新社電 18日下午,備受社會關註的南京“富二代殺妻”案在南京市中院第二法庭公開宣判,被告人吉星鵬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。
  2013年4月25日凌晨,在南京市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發生命案,“80後”丈夫吉星鵬酒後回家,因懷疑“90後”妻子祁某生活作風有問題,二人發生口角,最後吉星鵬揮刀數十下,刺死22歲的妻子,當時他們的寶寶剛出生100天。該案於當年11月在南京市中院庭審,吉星鵬當庭稱“自己是自首的,不能構成故意殺人”。而公訴人認為吉星鵬殺人手段極其殘忍,危害後果極其嚴重,且無其他法定的從輕情節,建議合議庭依法從重處罰。
  (原標題:南京富二代殺妻案宣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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